来源:岳阳医保
岳阳市市直特殊病种门诊办理须知:
1、参保人员申请须填写《岳阳市特殊病种门诊申报审批备案表》,并附近期相关病历、三级医院(包括精神病专科医院)医学检查报告和2张一寸彩照,交医保处医疗审核科初审。
2、医保处每逢双月定期从特殊病种门诊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如专家组认为需要进一步进行医学检查的,申请人应到医院进行再次检查并将有关检查结果提交医疗审核科参与下期特门专家评审,经评审不符合特门准入标准的,申报材料退回本人。
3、参保人员申请经审批后符合特门准入标准次月起,开始按我市医保政策享受特门待遇,之前发生的费用由本人支付,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4、享受特门的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只可选择一家特门定点单位治疗或购药,如需更换,须在续办时或满一年后到市医保处办理变更手续。肾移植术后口服抗排异药物患者原则上以初次选择为准,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变更。
5、如提供虚假(含伪造、修改检查时间、修改病情结果)医疗文书者,经查实按照《社会保险法》相关条例申请人三年不得再次申请特殊病种门诊。